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生效日期:20240701

前言

蔚来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蔚来)尊重并保护儿童(儿童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建议儿童的监护人(以下简称)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您监护的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将与您携手保护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安全。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适用于我们面向儿童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和我们能够识别出儿童用户的产品与/或服务。本声明未尽之处,参照适用《蔚来手机隐私政策》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在适用本声明的情况下,如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与《蔚来手机隐私政策》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有不一致的,以本声明为准。

请您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和本声明后,选择是否同意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如果您允许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即代表您同意《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和本声明。

我们将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并根据您的同意和依法收集、使用、存储、转移、披露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您有权访问、更改、删除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允许您更改您的授权范围或者撤销您的同意,您还拥有投诉和获得我们回复的权利。

 

一、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在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根据合法正当、必要、透明的原则,基于《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和本声明所述的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用于《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和本声明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或基于其他特定目的而收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您,并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提��您留意,如果我们无法识别或不会判断收集和处理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形,我们将按照《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收集和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披露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仅在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能与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披露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关于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及披露您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的详细情况请您参阅《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

     此外,如您有要求,我们还会和您共享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但请您理解,我们会对您的身份进行核实,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信息以便于我们进行核实及确认。

三、您如何管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通过《蔚来手机隐私政策》、具体的产品与/或服务的隐私声明(如有)和本声明中写明的途径访问、更正、删除、管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您也可以与我们联系来提出管理您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的要求。请您理解,出于安全层面考虑,我们会在核实您的身份后处理您的要求。在核实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您和/或您监护的儿童等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和问题核实。

四、第三方链接、产品与/或服务

我们的产品与服务中可能含有第三方网站、产品与服务的链接,也可能使用或提供来自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如应用市场内上架的第三方应用。含有第三方网站、产品与服务的链接仅为方便用户而提供。请您注意,该第三方可能会处理儿童的相关信息,建议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其相关的儿童隐私保护声明后再允许您监护的儿童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

五、如何存储及保护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对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采取加密等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配套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等多层面保护措施,以最大程度防止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未授权访问、未授权披露或更改,确保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存储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当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或个人信息存储期限届满时,我们将采取例如,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进行通知,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将在中国境内运营所收集和产生的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仅存储在中国境内。

六、如何联系我们 

1. 我们已经成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管理小组并配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如您对本声明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投诉、意见,请进入蔚来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请求页面,或者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

i)拨打蔚来热线:400-999-6699

ii)发送邮件至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privacy.cn@nio.com

iii)邮寄至: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驰路569115室。

2. 我们会在收到您的意见及建议后的15日内核验您的身份并尽快向您回复。如无法响应您的请求,我们会在法律规定的最大时限要求内,向您发送通知并解释原因。

3.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或认为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且在您向我们反馈后我们无法提供让您满意的回复且拒绝改进的,您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